中国人民美术家协会 简介

浏览次数:235025  
字体大小: 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中国人民美术家协会 简介

总则

第一条 协会名称为:中国人民美术家协会

接受中国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管理。

说明:中国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、主要从事人文、历史研究、国家级成人和少年艺术考级、文化艺术赛事活动组织与参与,中国翰林院文化历史传承与研究、展览、研讨会、书画创作、音乐创作、艺术保护、文化团体管理及对外合作等事宜。

第二条 协会是从事多层次、宽领域民间国际文化交流的全国性、非营利性的、具有上级主管单位主管的机构。

第三条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遵守社会道德准则,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。其宗旨是: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、各地区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,开展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形式对外文化交流,为中国文化繁荣、经济发展、科技进步服务,为世界和平、人类文明作贡献。

第四条 协会接受中国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第五条 协会办公地点设在中国北京。


协会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促进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,提高社会人文素养,挖掘和培养社会艺术才俊为宗旨。让艺术界人士对人民美术文化之国粹,更加深入了解。并为广大艺术家搭建一个学术与交流的文化平台。为艺术家作品开拓市场,给于真诚的帮助。

继往开来,任重道远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为祖国和协会的精神文明建设,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。

经协会理事会决议:书法、绘画、 文学、艺术设计、摄影、篆刻、工笔、 油画、 雕塑、艺术相关 均可入会,入会须经中国人民美术家协会(领导)会员介绍,经理事会同意,同时交递艺术家相关简历,作品,经考证后。最少需要协会会员、理事,副会长以上级别二人同意方可入会。

文章评论
发表评论:(匿名发表无需登录,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。) 登录状态: 未登录,点击登录
地址: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 邮箱:195395198@qq.com 网站技术:
技术支持: